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fw-2017-0225
2、招标内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入围单位数量:3家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和资格提供本项目服务;
2)按照企业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其经营范围须能够满足银行业机构采购项目的需求;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可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诉讼争议,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接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无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在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截止日)内的县级以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7)需提供近三年金融同业(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在货物、工程和服务方面的招标代理主要业绩,共提供3个案例。
8)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晋商银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6日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水西门街6号五洲大酒店会议室。
11、发布媒体: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仅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凯发娱乐官网》 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联 系 人:李晓阳、白彩雲
邮 编:100055
e-mail:
电 话:010-63905842、5892
手 机:13701170181、13701210851
传 真:010-63905988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