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郑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4号线公网覆盖项目e站机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hw-2020-004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招标要求:
1、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郑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4号线公网覆盖项目e站机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中标人数量:1名。
3、预算金额:225.14万元(含税)。
4、交货期要求: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或合同预算金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7、合同签订方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为投标内容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备cma或cnas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投标内容相关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
5、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划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和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发布,转载无效。
六、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 间:2020年01月20日—2020年02月03日(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 点: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19号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文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13931、0371-55939555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