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2020-2021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2020-2021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xhtc-fw-2019-1080
二、比选采购内容及比选要求:
1、比选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2020-2021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代理信阳公司资产报损报备涉税事务,主要包括资产报损资料的整理审核、报表填报、报备审批、报账资料审核、涉税凭证及资料装订、提供年度税局清算所需资料等相关业务。2)、负责税局例行检查所需的服务:代理涉税凭证及资料装订、提供年度税局清算所需资料、并结合铁塔属地化业务较多的特点,配合做好场租、转供电、工程款等发票获取的相关税务政策支撑和规避检查风险等相关业务。3)、负责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报表填报和配合税务资料提供。4)、提供专职税务顾问一名,会计档案整理人员一名:按照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模式坐班信阳铁塔,提供日常涉税工作服务。5)、日常纳税诊断: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各种相关资料对公司日常涉税业务的纳税情况进行诊断,并出具书面审核结果。6)、其他涉税事项;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3、中选人数量:1名;
4、预算金额:36万元(含税);
5、服务期限:同合同期限;
6、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7、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8、签约模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协议。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潜在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比选申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自2016年1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税务代理类似项目业绩;
5、比选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
6、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比选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情形;
7、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选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比选申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比选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开选后,仍将由评选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六、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发布,转载无效。
七、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 间:2019年12月02日—2019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地 点: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比选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应答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2019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选地点:详见比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比选人不接收邮寄的比选应答文件)。
十、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68号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郭女士、许先生
联系电话:18937635223、0371-55913931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